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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杞县志》称杞县是“中州之最”“沃野连阡,物阜民丰”,遂有“金杞”一称。 从字面上看,是说这里物产丰富,日进斗金。然而,历史上却对“金杞县”有不同的解释;那么,今天我们又该如何理解“金杞县”这个称谓,其背后折射出的本质又是什么呢? 杞县素有“金杞”之称,特别是明、清以来,豫东一带流传有“金杞县,银太康,不抵祥符一后晌”及“金杞县,银太康,不如上蔡在任上”的民谣。然而,时人多不知其来历及其含义,于是将“金杞县”视为杞县人的荣耀和骄傲。多年来杞县的街道、学校、商场、门店、商品等以“金城”、“金杞”命名者随处可见,尤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,“重振金杞雄风”、“让金杞县重放金光”等豪言壮语层出不穷。诚然,将“杞县”之前冠以“金”字者,或为单位起个雅号,讨个吉利,或以此为奋斗目标,催人奋进,爱县之心系于一“金”。然而,追溯其来历,则大谬不然,对“金杞县”大有还时人一个明白之必要。 “金杞县”之称,有着特殊的历史渊源与背景,有其特定的含义,然而流传既久,其来历和真实含义便淹没在历史的长河中,留给后人的便只有“金杞县”的雅义。旧社会,历史慢慢,杞县地无金穴,居无金屋,城非金铸,民贫无金,这顶金冠从何而来?据闻曾有三种说法:一是说东汉年间陈留、阳夏两郡降过陨石雨,降落杞地(时称雍丘)者呈黄色,谓之“雨金”;降落太康(时称阳夏)者呈白色,谓之“雨银”,“金杞县”、“银太康”便由此而名;第二种说法是,杞、太两地沃野千里,杞县产麦,麦黄如金,太康产棉,棉白如银,故有“金杞县”、“银太康”之说;第三种说法是,旧社会来杞地做官的人“例获丰囊”,视杞县为大有油水可捞的宝地,是“官吏计缺之肥瘠所予之名”之说,才是真实可信的。何以见得?杞县的历史是最好的见证。旧社会的杞县并非沃野千里,物阜民丰。据史料记载,旧社会杞地灾祸频仍,人民灾难深重。自金大定二十年(1180)黄河进入杞县,到民国27年(1938)的758年中,黄河先后7次大改道,杞地皆受其害,“尽杞之地,皆成盐卤”,每至黄河改道或泛决,数以万计的房屋倒塌,人被淹死,幸存者只能离乡背井,乞讨他乡。特别是进入近代以来,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,杞县人民深受帝、官、封三座大山的压迫,频繁战乱,众多的匪患给人民带来无尽的灾难。 《明.李自成传》记载:在明朝崇祯年间,杞县一年无雨,大旱之后又有蝗灾,民以田间蓬草、树皮为食,多以腹胀下坠而死。当时的杞县、太康本是穷地方,又因田赋较重,地方官吏贪污多,做官人就称之谓“金杞县,银太康”。在大灾之下,时任杞县县令宋某仍不停地催征钱粮,百姓苦不堪言。当时在杞县颇有影响的富户李信,因看不贯官府对农民的剥削,找到县令宋某,提出:“暂休征比”、“设法赈给”。而县令宋某却推三阻四,以“上官有令,若不征比,将何以应?本县钱粮匮乏,止有分派富户耳”,加以搪塞。这虽然是一段较短的历史记载,但历史上的杞县并不是一片富庶之地。由此可见一斑。 另据史料有关赋役的记载,明清时代“杞邑田赋特重”,“税率之高,甲于全省”,历代封建官吏采取“钱折银两,多收渔利”、“蠲免不减,中饱私囊”、“上下勾结,私分耗羡”、“预征钱粮,侵吞挪移”、“强迫首报,增地加赋”、“加搭官票,换取银两”等手段,巧取豪夺,搜刮民财。仅“钱折银两”一项,“没收丁地银一两,可获利一两有余”。清末,杞县每年征丁地银9万余两,贪官即可从中渔利10万余两。历史事实雄辩地说明,旧社会杞县与代表繁荣富庶的“金”字无缘。 史实证明,旧社会官场已把“金杞”与“贪官”污吏紧紧连在了一起,官吏视杞县为贪污肥己的黄金宝地,也是当时杞县人民悲惨历史的见证。另一方面关于“金杞县”称谓的由来,我县不少先贤名人多年来一直在努力为之“正名”。 关于“金杞县”的来历,杞县的不少先贤名人都曾著文呼吁,为之“正名”。明万历以来,知县马应龙的《杞乘·赋役考》、杞人进士孟绍虞的《绀雪堂文集》、举人陈卜的《上巡抚柯公书》及《叙均粮始末专篇》等都曾以翔实的史料剖析了“金杞县”的真实含义:民国20年前后,杞人孟邵榘著《金杞县命名之由来及其影响》也揭开了所谓“金杞县”的历史真相。民国23年(1934)记者如英慕“金杞”之名赴杞考察后,在《河南政治月刊》第十二期上发表了题为《已成陈迹之金杞》的文章。文章开篇直书“杞县之冠以金称,未履斯士者,咸以为该县沃野千里,物阜财丰,农村富庶,日进斗金之命名”,然而当其亲履杞地考察后却顿生“事实与理想背道而驰,有大谬不然”之慨叹。文中《金杞来历》一节这样记述:“杞邑田赋特重,向之官斯土者,例获丰囊,故有金杞县之称,乃官吏计缺之肥瘠所予之名也,非谓杞境地皆黄金,足以代表民众之富庶云尔”。此乃一语破的,“金杞县”之由来昭然若揭。旧社会杞县人民“乐岁终身苦,凶年难免于号啼”,其原因“亦正为金杞县之名所影响也”。 民国初年河南通志馆杞县采访稿所载“金杞县命名之由来与其影响”一文云:“杞县田赋特重,向之官斯土者例获丰厚收入,故有金杞县之称。”民国14年《河南省志》“在昔民物殷富,家给人足,有金杞县,银太康之称。” 铁的历史事实与如英的文章在“金杞县”这个问题上已为我们破解,旧社会官场已把“金杞”与“贪官”连在一起,官吏视杞县为贪污肥己的黄金宝地,也是杞县人民悲惨历史的见证。我们作为当代杞人更应该了解杞县的历史,既不能把“金杞县”当作杞县人民的荣耀,荣辱莫辩地滥提“重振”、“重放”之类的口号,又不可谈“金”色变,让“杞县”永远与“金”字无缘。我们县毕竟县大、人多,物产丰富,为人类做出的贡献也多,这一方地域理所当然的含金量大。我们要正视历史,面对现实,充分发挥杞县人文、地理等方面的诸多优势,振奋精神,励精图治,加快发展杞县经济,共同创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繁荣昌盛的“金杞县”,让杞县成为中州大地上的一颗明珠,放射出璀璨的金光。